恒高教育,一对一,一对四
当前位置: 学校通知 > 正文

寒春班优惠标准-2016年

时间: 2015-09-18 09:02:56    来源: 恒高官方网站


为鼓励学生出勤和规范收费标准。制定如下优惠标准,全市统一执行。

 

年级

批次

缴费日期

优惠条款

小学

预初至初二高一/高二

第一批

2015/12/7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23次课,可获赠3次课

第二批

2015/12/25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24次课,可获赠2次课

初三

第一批

2015/12/7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22次课,可获赠3次课

第二批

2015/12/25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23次课,可获赠2次课

高三

第一批

2015/12/7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20次课,可获赠3次课

第二批

2015/12/25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21次课,可获赠2次课

 

优惠说明:

1、学生上课,先消耗的是其购买的课次,再消耗赠送课次。一次性购买以及获赠课次均为同一科目。

2、赠送的课次,只限寒春班使用,不管学生是否来上课,赠送课次均无法进行退转。

3、所有请假的课次费用,在该季度课程结束后统一结算。因教师请假,该次课给予退费。

4、学生也可按月付费,不享受任何优惠。课程中途更换科目不能享受优惠。

 

举例解说:

学生在寒春班第一批优惠期内总报读高二数学26次课(含23次购买课次和3次赠送课次),若寒春班实际该科目出勤25次课,有1次请假,则在课程结束时,该科目则无任何费用剩余。若寒春班实际该科目出勤是22次课,有4次请假,在课程结束时,该科目则只需退1次课费用,依次类推。

 

教师优惠:

上海市在职中小学教师(中专、技工和职中除外)子女:提交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、医疗证或会员证等及户口簿复印件,任何时候报名均可享受课时单价9折优惠。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还可享受赠课优惠。

 

适用期限:

本标准适用于寒春班报名(2015913日至2016625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