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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恒高暑假班优惠标准

时间: 2017-06-13 09:36:12    来源: 恒高官方网站


为鼓励学生出勤和规范收费标准。制定如下优惠标准,全市统一执行。


年级

批次

缴费日期

优惠条款

预初

初一/初二

高二

第一批

2017/5/31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17次课,可获赠3次课

第二批

2017/6/15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19次课,可获赠1次课

初三/高三

第一批

2017/5/31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18次课,可获赠3次课

第二批

2017/6/15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20次课,可获赠1次课

高一

(隔日班)

第一批

2017/5/31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10次课,可获赠2次课

第二批

2017/6/15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11次课,可获赠1次课

小学/高一

(每日班)

第一批

2017/5/31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13次课,可获赠2次课

第二批

2017/6/15(含)之前

一次性购买14次课,可获赠1次课


优惠说明:

1、学生上课,先消耗完其购买的课次,再消耗赠送课次。一次性购买以及获赠课次均为同一科目。

2、赠送的课次,只限暑假班使用,不管学生是否来上课,赠送课次均无法进行退转。

3、所有请假的课次费用,在该季度课程结束后统一结算。因教师请假,该次课给予退费。

4、学生也可按月付费,不享受任何优惠。课程中途更换科目不能享受优惠。

 

举例解说:

学生在暑假班第一批优惠期内总报读高二数学20次课(含17次购买课次和3次赠送课次),若暑假班实际该科目出勤18次课,有2次请假,则在课程结束时,该科目则无任何费用剩余。若暑假班实际该科目出勤是16次课,有4次请假,则在课程结束时,该科目则只需退1次课费用,依次类推。


教师优惠:

上海市在职中小学教师(中专、技工和职中除外)子女:提交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、医疗证或会员证等及户口簿复印件,任何时候报名均可享受课时单价9折优惠。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还可享受赠课优惠。


适用期限:

本标准适用于暑假班报名(2017425日至2017831日)。